翌日上學時,我感到十分後悔,並想辦法解決。唯一想到的便是逃避。我抱著一個僥倖的心態想:拍下的影片中其實看不清的我的臉。
第二天,剛起床,媽媽買了一份報紙,我隨手拿下來看。報紙上報道便利店的員工說認得我因為那段時間只有幾個客人。
看完報紙後,我感到很慌張。我心想:完了,我會被認得的!但回頭一想,我甚少去那間便利店買東西,應該不會認得我的。如果我自首,就必定獲罪,但依現在情況,仍對我有利。還是不認罪,才是最佳方案。
第三天早上,我打開了電視機,便利店的店主上了電視,他說:「若小偷願意認罪,就免你一罪,取消控告。若不認罪,等我尋到,絕不放過!」在我內心的掙扎下,心中的天坪漸漸傾向自首這個選擇。因為若待人找到我便完蛋了!
很快,我便到了警局自首。便利店店主依照承諾,取消控告,放我一馬。在履行承諾後,我也在他那意味深長的眼神下,立下誓言——永不再當小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