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十二歲,是香港首富李修端的兒子。我自小和家人位在半山區一個五千多呎的寓所,我的家設備齊全,有游泳池、健身室和其他林林總總的設施。雖然家境富裕,但父親為了讓我認識不同背景的人士和明白金錢的得來不易,他特意安排我到一所主要為基層市民服務的學校上學。但我出身於一個富裕世家,對於一些出身卑微、家境貪窮的同學很看不起,我經常在學校欺負他們,指責他們是社會敗類,香港人之恥。正因為我這樣的行為,那些同學和他們的家長都感到強烈不滿,校長更警告我如有重犯,必定會給我逐出校。
在校長警告我後,我感到非常驚恐,我擔心回家後會被父親責罵。當我回家後,父親沒有責罰我,只是告訴我日後要待人如己,並要我翌日向有關同學致歉。
第二天當我準備步入校門並跟同學道歉時,突然有幾名蒙面的男士從後把我強行到一輛小型貨車裡,並隨即把我送到一間隱蔽的木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