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很好,我看著放在桌子上的信,和它旁邊的日記本,突然想起了那段封陳在內心裏的記憶。
那年夏天,大概能算上二,三十年前吧。很熱,不過很乾淨。我和她牽著手走在大街上,聽著說不出名字的歌,這不重要,我就記得她很喜歡。她喜歡一邊吃公仔麪一邊看書聽音樂,因為她喜歡,所以我也喜歡上了。她出事的那晚上,天氣很熱,熱的我不敢相信。只能把那封沒寄出去的信放在抽屜裏面,鎖起來。
我沒有哭,他們都說男生不能哭,有淚呢,就得憋在心裏。可是我那天晚上,根本就不想哭,如果哭了駱能回來的話,那我就會掐哭自己。
那封信只有短短的幾個字,我當年也不認識幾個字。沒讀好書大概就是我這一輩子的遺憾之一吧。信上寫著:等你回來,我們要過一輩子,再也不分開。
現在突然想起駱,最純碎的年紀遇上最純粹的人,那年夏天,好熱,热的我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