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會計師,收入十分穩定和充足,事業一帆風順。我有一個妻子和兒子,一家人生活富足……聽起來,我家似乎無憂無慮,我也曾以為我已為家人帶來幸福而引以為榮;但事實並不然。自從那天後,我終於明白我為家人,特別是兒子所帶來的傷害。
那天,我接到妻子的電話,說兒子進了醫院,昏迷不醒。我馬上扔下所有工作,從中環的會計師樓趕往醫院,去看兒子。
兒子是因頭部受傷而昏迷的。據妻子說,今早,他與朋黨跟一群不良少年發生爭執。雙方一言不合,即大打出手。他被人用棍子重擊頭部,頭破血流,最後不醒人事。
我到達兒子病房的門前,心情不禁緊張起來,一顆心彷彿要跳出來。我深呼吸一下, 然後推門內進。眼前,兒子除了頭紮繃帶外,便似乎沒有大礙。我這才鬆一口氣;但是,坐在一旁的妻子卻哭得死去活來。她哽咽着說:「我們的孩子……失憶了。」我大感驚訝。我轉頭看著兒子。他的眼神充滿疑惑,似乎在打量在他面前的兩位陌生人。他對我問:「你是誰?」我的心碎了。
是誰把他弄成這樣的?是和他一起遊蕩的朋黨?是用棍子打他的人?不!是我!「養不教,父之過。」多年來,我都認為作為丈夫,作為父親,養妻活兒是最重要的。故此,我把大部分時間放在工作上,也取得了不錯的成績。可是,這卻犧牲了我和兒子相處和管教的時間。我因工作而錯失了見證他成長的機會,他也因此而失去了感受父愛的機會。在失去父愛的情況下,他內心感到孤獨;在缺乏管教的情況下,他以反叛的行為來發洩不滿。因此,我愈花時間工作,他就愈見反叛。如今,他失憶了,我這個失敗的父親要負上責任!我只顧工作,我恨錯難返!
事到如今,我如何自責,如何內疚也無補於事。我痛定思痛,決定趁兒子失憶,為他補償失落多年的父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