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沉默了兩分鐘,心想着報復大計的細節,那對男女面對此等沉靜的氣氛感到不知所措。我突然把頭抬起望着那女人的前男友(現在應該叫他為現任男友吧?),面露笑容,男的好像被我那份過份誇張又奇怪的笑容給嚇到了。
我緊握着那男的雙手,大叫:「太好了!你是我的大恩人啊!終於有人肯替我接收這位貌美如花的港女啊!」或許是我叫喊得太大聲,又或者是香港人都對這些香港專有名詞較為敏感,過了不久就有一堆人在旁圍觀。
那女人開始感到形勢不妙,把手圈進男友(不是我)的手,偷偷說:「親愛的我們先走吧,他瘋掉了!」可我緊緊握着她男友的手,令他們不好逃脫。
我又繼續了:「你可不要以為她是如你所想的那麼好呢!她呢,港女的所有習慣她一樣不缺,拜金、勢利、臭脾氣,無人能及!你常常搶掉我的功勞令我沒能升職,一直只能蝸在三百呎蝸居,結果就撇走我跟你走在一起了!哈哈,想起來還真是因果關係呢!搶功男與絕對港女,太匹配了!」我笑著說到,為這對「絕對情侶」拍手。我又拍了拍那男的肩,說:「我窮,但我有骨氣,總比你黏上麻煩女友好!再見了~」後便走出人群。人群突然爆出歡呼聲和拍掌聲,我笑了笑。「男子漢!我尊敬你!」我隱約聽到群眾的叫喊。
至於那對絕配情侶後來怎麼了?我也不知道,亦沒有回頭看。我只知道原來我的老闆當時也在場,他欣賞我的大膽,就給我升職加薪了。加薪,第一件事當然就是要撤出蝸居,換一間八百餘呎的房子。經當眾鬧情侶一事後,桃花運也來了,公司女同事都擁過來。唉,真是的!每天都跟女同事吃飯,放工後都沒空閒時間再做毒男了,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