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好像有點出名了。
回想起,當天是五月十一日,發生了一件頗大的事情。不,還是先自我介紹一下,我是思賢,一位極為普通的中三學生,跟其他人一樣,每天的生活只會有睡覺、上學、吃飯、打遊戲機,有時候會陪女友逛街(這一點可能有點不同呵呵)。
回到正題,放學後當天還有著千千萬萬種事情煩惱著我,有幾份功課需要在六時前交,心情懷得交關。根據過往看電影經驗,當然在這些時候一定會有一個人阻著我,這時女友致電過來:「我心情有點兒差,可以過來陪我嗎?」當然狠狠地拒絕:「妳身在何處?我來找妳。」對,我並沒有選擇,唯有匆匆的拿著東西離開。
到達的時候,她竟然說:「你遲到了一分鐘,知道人家有多麼忙嗎?」
我心想:妳有什麼要忙,要是這麼忙幹嘛來找我。
「對不起剛才出門時漏了些東西」
之後便是一段段浪費青春的對話,我差不多每隔五分鐘便看著手錶,終於忍耐至五時三十分。
我就衝口而出狠狠的罵她:「其實我有幾份功課要交。我要先走了,否則會遲交的。」
她竟然無恥地說:「我還沒有說完,不准走!」
我十分憤怒地說:「不過六時就截止了。」
她說:「究竟你有沒有把我看成你的女友,我重要還是功課重要。」
這次我真的要爆發了:「夠了,我不是你的狗,我不是全天候24小時也有空的,既然你十分不滿意我,我們分手了。」
當然,喊分手的人是十分瀟灑的,我頭也不回 ,便趕了回家。至於她,就不得而知了。
接著下來便是與網絡博殺的時間,經過一場你死我活的戰鬥,我終於趕得及於五時三十分提交所有功課。我立刻鬆了口氣,拿了手機出來,想跟女友分享喜悅,卻醒覺我們分手了。
我失戀了。
因為一句沒經大腦的說話,我便失去了。如果找回她便沒了所有面子,作為男人面子當然勝於 一切,所以我不敢。那時的我百感交集,只想找個地方寧靜一下。我瞞著家人走到街上,不知如何的走到了便利店買了幾罐啤酒(別問我為什麼要犯法,失戀從來都比天要大),我一口氣喝了全部,全身變暖了,開始感受到醉意,這個時候我差不多直線也行不了。之後便開始亂說話,記得差不多每一句都加上髒話,當時還要穿著校服,然後的事情也忘記了,醒來後便發現自己在床上。
又一天平常的上學日子,不過真的有點兒奇怪,有些同學見到我後便立刻避而遠之,有些便在說什麼「你很出名了」或者「網絡紅人」等等無聊的話,我以為通通都是普通的玩弄,直至摯友給了他的手機我看:
頭條新聞報導 :xx中學學生,飲醉酒,隨街講粗口,有片有真相。
嗯,我好像有點太出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