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體驗過擁有動物身體的經驗後 我將從前的固有諗法改變了—認為做一隻寵物比人好。但在我擁有動物身體的那段時間,我發現其實他們的生活也是有很多限制的,小至他們不能選擇自己的食物;大至他們必須遵從主人的意見而生活,否則會被拋棄。但當我還是人類的時候,即使我多麼頑皮父母雖然會嚴厲地責備我,但不會拋棄我,而且有時候他們還會依照我的意見去完成我的一些意願,但如果我是一隻寵物 的話,我便不能決定我會去的地方還有我要吃的東西.我從前每天回家一開門時,都會看見我的寵物撲向我,那時我認為他十分喜歡我,但當我經歷完這一切後。我發覺當我們人類離開家去上班或上學時,其實他們是十分寂寞的,而且他們每天被困在一個十分小的空間。每天只有一個多小時或因為你的懶惰剝奪了 他們唯一的外出時間。這樣的生活就好像一個犯了法的人,被困在監獄裏一樣。他們的生活原是在大自然裏無拘無束地生活。雖然我們給了他們一個舒適的地方和穩定的食物來源,但其實我們也同時剝奪了他們的自由。相反,我們人類有更多的自由也能夠反抗一些對自己的不公平,但我們的寵因卻不能反抗,就算牠反抗了,我們也會因無法跟牠溝通而繼續以原先方式對待牠。在牠們而言其實是有苦說不出。我們亦沒有可能站在牠們的角度去想,因為我們的自尊心太強,自視過高,不在乎想法。牠便因此活在一個一成不變的地方。過著一個比我們還辛苦的地方中每當我們給牠們食物的時侯,牠們總會急不及待地吃,這不一定代表牠們十分喜歡吃于東西,這可能是牠們吃不夠。其實寵物有很多難處是我們不知,什至不能理解或想像的。而且這個身體是父母所賜的,所以我們必需愛護它,不能輕易自殺。因此,其實做人畀做寵物好,至少我們可以向別人表達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