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你不用上班了。」
「明天放假嗎?」
「你被解僱了。出去收拾好物品吧。」
「老闆,請你多給一次機會給我!」
「你犯下的錯確實令公司損失很大。如果我不解僱你的話,真的難以向上司交待。我認同你是一個好員工,但我這次真的幫不上忙啊!」
這段對話在這幾天裏經常在我腦海裏浮現。對於不用養家的我,抱着的都是「這份工作沒了便找另外一份,沒甚麼大不了」的心態。可是這卻轉變了我以後的生活。
「陳小美同學,請你回答黑板上的問題。」
對,我變成了一名學生,但我不是在上進修課程,也不是做大學生,而是做中學生。為甚麼我會變成了中學生? 能在社會上工作的人不會連中學也還沒畢業吧? 當然我已經在中學畢業,但我為甚麼還要去當中學生? 箇中原因要從我被解僱開始說起。
離開公司的路途中,我完全不知道接下來我該做甚麼。我在夢遊的狀態下上了一輛巴士,我百無聊賴得看我完全不會看的電視,在廣告時段裏,一個呼籲人們投考警察的廣吿出現在電視螢光幕上,這時我靈機一觸:「做警察還不錯吧,是公務員,福利多,而且那是我六歲前的夢想呢!」
於是在機緣巧合之下,我去了投考警察。可惜我的體能測試不及格,做不到警察。在我隨後的幾天裏,我都是在找工作。一天,我收到了一個來自一間貸款公司老闆的電話,說要我去應徵。我感到十分奇怪,但也抱着試一試的心態,決定去那間貸款公司應徵。
那間貸款公司位於工業大廈,公司內部裝修殘舊,沒有接待處,我真的大惑不解。我到達了其中一個辦公室,裏面坐着一個男人,穿着西裝。
「我知道之前你投考過警察,但體能測試卻不及格。其實我並不是甚麼貸款公司的老闆。」
「那麼你是?」
「我是一名警察,是你的上司。」
「但我體能測試不及格,怎麼能當上警察?」
「我們這個部門,不需要好的體能。」
「我進的是甚麼部門?我不會是要做臥底吧……」
「沒錯!你現在的任務是當一個中學生去調查大埔區的毒品來源。」
「甚麼?真是太棒了!」
「你會接受就好了!你要去的學校是荃灣官立中學,班別是5E班。我明天會再聯絡你,你做臥底這件事不可以讓任何人知道,連親人也不可以,知道了嗎?」
「知道了長官!」
就這樣,我再次踏入校園,當上一名中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