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逃走,但那路人說要帶我參觀一下,我發現這裏與其他地方差不多,似乎是名字不好。參觀完回到海灘,我十分震驚。
我船上的所有東西,不論新與舊,昂貴與便宜,都不見了。那路人更說:「導遊費就這條船吧!」我的船又沒了,幸好還有一些錢。我就去買一瓶水。
在貪婪國,水一瓶的價錢比我平時吃一頓飯的更高。付錢時,收銀員說:「税是九十九巴仙,而小費是一千巴仙。之後,遊客附加費是一百巴仙……」我的錢都沒了。
之後,我找了工作,雖然我不是合法的移民,但還有這裏政府的貪婪之心,可以工作和居留。工資極少,但只要說好說話,雇主會給你很多東西,寶石也有。在這裏,我經常聽人說哪裏有折扣。政府聲稱這裏沒罪惡,其實只是相關人員受賄。我提醒自己不同是好事,不應人人做便當作正確。
幾年後,我已被同化,貪婪、罪惡充滿了我。
有人像我迷路而來到,他問我這是哪裏。我回答後,帶他參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