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光光的父母把十萬元拿到九龍公園去,當時拐帶我的人打了電話給我們父母,把十萬元放在地上,之後立刻離開九龍公園......。
但是當時拐帶我的人,沒有把我和光光放去,犯人在幾天後才說出我們被收藏的地方,過了一小時後,有一些警察到九龍XX村XX樓XX室把拐帶我的人但是原來有一班人,警察和當時拐帶我的人開槍時,爸爸媽媽來救我,拐帶我的人憤怒他們不斷開槍,在開槍的地方下在警察之下逃脫拐帶我的人,之後經過一段時間這件事情完結了。
,帶他們到九龍警處......,過了二天後,那班人要到赤柱監獄,入獄那班拐帶我的人,一些二年一些一年一些五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