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入獄了。有意殺人,即企圖殺人,這一罪是因為那個十分討厭的人,永遠像蒼蠅般把我煩著。那人曾是我的同學,曾是我的好友,曾是我的......
但經過一些事情後,我兩漸行漸遠,但他卻如頑石不肯放手。在那天放學,那個他又來煩著我,那一刻我很煩躁,便推開他,怎料他竟撞了尚未維修完的釘子,釘子直插他的心臟,血流不止。這時一個路人經過並以為我殺了他。
第七日,獄中生活我開始習慣,習慣著那些霸道的聲音,習慣著那些沉默的態度,習慣著那些機械的工作。她又來欺負別人了,又欠五個便到我,四個,三個,二個,來了!
突然,獄警忽然叫我過去,說我可以離開這鬼地方了,我一臉迷茫。原來他沒有死去,並頑強地康復起來,亦替我解釋,更說是他自己不少心出意外。因此我的罪名被取消了。
當到了監獄外,只是一輛的士來到,司機:「上車吧,有人付了款並叫我載妳回家。亅是父母?是朋友?是同學?我抱著一堆疑惑和帶來玩偶上了的士回家。
家,看到了。
可是,我沒有回去,而是先到小明裏取回小貓。小貓看到我,不斷地對我撒嬌,彷佛是替我興祝。我問小明是否替我叫了的士,他卻說不知我出來了。
日色而漸沉,落日在夜深。家人回家,看到我在廚房煮菜,臉上掛著如天塌般的驚訝。這很明顯表示的士並不是他們叫來的。
到底是誰,這問題使我在熟識的環境亦無法入睡。但想到自己已重獲自由我亦無意深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