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經不覺,我留在貪婪國已經一個多月,也已經從一個生活窮困,無家可歸的流浪者變成一個居住在奢華的大房子,衣著光鮮的富有人家。因為貪婪國,我被當地的人「傳染」,每天走到街上看到有自己喜歡的就一拳的打過去,一腳的踢過去,然後把東西搶來,又尋找下一個「目標」。因為我之前是流浪漢的關係,不時會遇到危險,因此原本用來保護自己的小功夫和工具在此刻,都變成了滿足我慾望的工具。
貪婪國裏所有人都被金錢名利而蒙蔽,行為也越來越大膽、霸道。走到街上,稍微富裕的人手上無一不握著槍,沒錯,是槍。得到手槍的我,要搶掠更是易如反掌。只要是自己想要的,舉起手槍向著目標,「砰」!對方應聲倒地,鮮血從他身上慢慢流出,散開。慢慢地,整條貪婪國多了的不止是一座座金壁輝煌、豪華的建築物,還有一具具了無生氣的屍體,以及或鮮紅,或暗紅的血跡,挺觸目驚心的。但不管是原本在貪婪國裏的人,還是初初到來的人,都未曾發覺自己的罪惡。
一天晚上,我如常地吃過豐富的晚餐,在房間裏收拾點算自己所搶來的物品,卻在衣櫃裏發現了一張照片,應該是從我以前的衣服跌出來的。照片上,是我兒時在孤兒院和朋友快樂地玩耍的照片,裏面的我,天真無邪,純真地生活著,與現在的我完全相反。我突然發覺,我甚麼時候,成為了自己曾經最討厭的那些持強凌弱,只懂搶掠的壞人。現在的我被貪婪和慾望沖昏頭腦,只想得到更多,一點也不懂珍惜和滿足,甚至或許有時我搶掠的並不是我真正所喜歡的,想要的,而是為了自己的虛榮感,自己不懂滿足的慾望,看到被自己打倒在地上,被自己搶走所有東西的弱者時所產生的「成功感」……
以前的我,雖然流浪街頭,生活貧窮,但到處探索的自由以及快樂,是金錢無法替代的。再看看現在的我,沒錯,是很富有,生活很舒適,但這些榮華富貴的背後,卻是骯髒的手法,甚至是以雙手沾滿鮮血所換來的……突然,罪惡感從心底裏湧出來,壓也壓不住。
這個世界是公平的,凡事都有代價,或許不一定會有物品損失,失去的卻可能比物品更重要,更珍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