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比賽中,意外是經常發生,但令人永生不能走路的,卻很少。這,可能是一場災難的開始,也大概是幸福生活的終結。
七月二十日,我到黃泥衝體育館參加一場籃球比賽。該場是比賽中的決賽,當然我感到非常期待,比賽一開始 , 戰情緊湊,雙方勢均力敵,在半場完時比分為二十五比二十四。身為球隊主力,我鼓勵球隊在餘下的時間繼續努力保持領先。怎料下半場一開始,惡夢就來了。當我一邊控球,對手不斷嘗試偷去我的球,不過他就愛打走我的球時,不小心打中我的肚子,我整個人頓時向後跌,我躺在地上。球證立即暫停賽事,請在場的救傷隊為我治療,雙方球員都紛紛圍著我。
當時我感到非常憂心,因為我感到整個身體都麻痺了,手和腳都不能移動。救護員立即抬我出場,到車上,再轉送往醫院。醫生立即為我進行手術,. 雖然我感到很痛苦,直到手術完成。但隨即來臨的是一個壞消息,醫生告訴我:我未能把你的腳連回,你要坐輪椅。我感到非常心酸。為了一場籃球比賽,便喪失了二肢,這真值得嗎?我不斷在想,生命還是運動重要點?雖然球隊最後得到勝利,其他隊友都將勝利歸於我,在比賽后來探望我,但我卻永久不能正常地移動和工作。
在一個人變的永久殘障後,生命就好像變得沒有意義了。究竟我怎樣才能解決困難,勇敢面對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