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線其實一早就定好,不過新來新豬肉,他們同我約法三章。第一,我要做行最頭,做個先蜂。第二,如果被發現我一定要負起全部責任。第三,要保守這次行動的過程同路徑。為了可以逃出這個痛苦之地我只好答應。
我們第一個要去的地方是學校的電腦室,然後一位帶住眼鏡的同學啟了其中一部腦,再用一個熟練的架功開始入侵學校的事服器,把所有我們將會經過的地方的錄影機轉成一個固定鏡頭。現在萬事俱備只差運氣,希望等等在逃走期間不會遇上老師。
好快我地就走學校後面的某一塊牆。因為牆身有二米高所以一定有一個不能走。本來我還以為一定是我這個新身要留守。不過萬辛,他們都被我的口舌感化決定我可以做尾二離開。在準備全部都可以離難之時後面傳來校長的聲音叫停我們。作為一個不為人著想的港孩,我把前面兩個人推跌,踩住他們的背部飛揚起來,越過兩米城牆逃出生天,過橋抽板。成功吃喝玩一個本來失去的自自。
第二天當然被人叫了出來問話,但以我過往良好學生的表現令到大部份老師都相信我所編出來的大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