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獲自由

  • 作者筆名:林潁蓁
  • 發表日期:2017-08-05
  • 寫作年級: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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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類別:其他

在我入獄兩三天後,警察們跟我說有新的證據,證據特別的地方發現到的—就是麵包店裏裝著麵包的麵包櫃。究竟在那裏發現有甚麼新證據?這就需要麵包店的老闆李小姐娓娓道來了......

「那一天,我就如平常般,在外面的麵包櫃站著,等待客人的來臨。這個麵包櫃有點特別,因為它的外型較大,不能放在店內,所以只好放置於店內。但放置於店外會有可能被偷竊的機會,所以我一般也會站在麵包櫃的旁邊,若客人需要櫃內的麵包,只需要知會我,我便會從櫃內拿出麵包,包裝好,待他們付款過後交給他們,其他人根本不會有接觸的機會。但那天,當我想離開一會兒,去洗手間的時候,突然有個人走近麵包櫃,並打開櫃門,快速地拿了一個麵包後馬上逃走。然後詳情就如你們所知的那般了。」

當警察們聽到這番說話的時候,就馬上去檢查了那個麵包櫃。究竟為何呢?其實,他們發現了一個可以找到新證據的地方—就是麵包櫃的櫃門。根據麵包店老闆所說的那番話,若除了她以外,沒有人能夠觸碰到櫃門,那櫃門上應該只會有李小姐和小偷的指紋。只需要在櫃門上搜索一下,便能夠取得小偷的指紋,並驗證到究竟那位嫌疑犯所說的話的真偽。加上,他們在事發當日便一直封鎖了那間麵包店直至現在,所以所有東西依然是原封不動。

於是警察們便馬上行動,他們成功於櫃上找到李小姐以外的一個指紋。他們把指紋拿去識別,馬上便得知那個指紋並不是屬於我的。更發現到那個指紋是那天報稱肯定我是小偷的那個人,警察們馬上把他捉拿,並以偷竊罪起訴他。鑑於人證物證俱在,他更陷害別人,所以需要入獄五年。

至於我,當然是無罪釋放,而警察們和李小姐也跟我道歉,因誤會了我,差點誤了我一生。但我已經不太在意了,因為最重要的是,我重獲自由了,更消除了別人對我的誤會,希望那位真正的小偷能夠在獄中反省自我,在出獄後能夠重獲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