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自己、面對公眾

  • 作者筆名:盧寳楹
  • 發表日期:2018-07-20
  • 寫作年級:F4
  • 字數:376
  • 文章類別:其他

經過我的反覆思考,以及好朋友的建議,我還是決定到警察局自首,並向錢包的主人道歉,因為我知道拿了別人的錢始終是不適當的行為,如果我存滿錢包原有的錢,放回原處,裝沒發生任何事,心裏始終是不安,始終會牽掛。

所以已經下決心的我,前往警察局自首,並向警察講述了偷錢包的整個過程,警察找到了錢包的主人,錢包的主人是一位伯伯,他說:「錢包裏的錢是給孫女交學費的,一旦失去這筆錢,便無法給孫女交學費了。」聽後,我實在無法再面對這位伯伯,只能吞吞吐吐地跟伯伯說:「對……不起,我一定會把錢交還給你,我向你保證下次不會再犯了,希望你能原諒我。」

幸運的是伯伯並沒有怪責我,他對我說:「人總會犯錯,但必須有勇氣承擔自己的過失,你已經做得很好了。」伯伯最後亦決定不再追究,不久,我把錢存夠了,我把錢還給了這位伯伯,幸好趕及了,不然,我就是害他孫女無法補習的罪魁禍首。

最後,我還得到了老師的表揚,說我是一個勇於承擔錯誤嘅好學生,更贏得了朋友同學的信任,最後更成為了我的一個美好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