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對於犯了錯的人來說,可以地獄形容它,也可以說是讓人改過自新的機會,可是,由入獄的那一刻開始,我就想不起我入獄的原因是什麼,一直苦惱,想了很久很久,終於想起了發生什麼事。
還記得,我從小時候就與媽媽相依為命,因為我的親生爸爸在我出生不久就因病過世,在我升上中一的那一年,媽媽認識了一位中年男人,而且和他成緍,他剛開始入住我家,我就對他有偏見,因為他看起來就不是善男信女,直到有一天,他動手打傷了我媽媽,而且還想殺了我,於是我廚房裹的水果刀,刺傷了他的右腿,自此,我背上了傷人罪的罪名入獄。
我在監獄一直在想,假如我找到證據,証明我是出於自衛,我就能從獲自由,更能把他繩之於法。我想起,我曾經在家中安裝了一部針孔攝錄機,應該拍下了他攻擊我和媽媽的片段,可是,現在的難題,就是如何逃出這個冷酷無情的監獄。
一天,我無意中發現,獄中的其中一個洗手間的牆下有一個小洞,可以讓我這個嬌小身軀通過,於是,我就逃出新天了。逃離監獄後,我立刻趕快回到家中,並把攝錄機取下,把他交給警方處理。
最後,我成功討回公道,挽回我的清白,重獲自由,與媽媽和妹妹快快的生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