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在面對誘惑時控制住自己的貪念,我想也是人應該要學習的一件事。而我,在一次面對誘惑的時候缺沒能控制好我自己的貪念,陷入了誘惑之中。
那天下午,陽光正好。我拿起袋子準備去補習社補習。當我走到一半的時候才發現自己原來沒有帶錢包,看來今天晚上也只能走路回家了。
去補習社的路上,需要經過一個商場,商場里的店鋪很多。而當我路過一個我 經常去的精品店的時候,我發現我之前一直很想要的耳環終於出了。我迫不及待的走進店裡,拿起耳環左看右看。我瞥了一眼價格,三百多,如果是平時我一定毫不猶豫就買了,可是今天忘記帶錢包了。而面對這個夢寐以求的耳環我又很想馬上得到它,這可怎麼辦呢。
不知道是不是下午的原因,店里沒什麼客人,有幾個員工去吃午飯了,只剩下一個收銀員在收銀台工作。我看了看附近,好像沒有人會注意到我這個位置。面對耳環的誘惑,我做了一件我從來都沒想過我會做的事情。我拿起耳環,偷偷的放在了自己的包裡,看到員工在忙,我也強裝淡定的走出門外。
正當我以為我「安全」了的時候 ,門口的警報器響了,警報器的響聲把我嚇了一跳,店員向我走來,我再也掩飾不住我內心的心虛。店員要求檢查我的袋子,我沒有拒絕的理由,只好遞了出去。看著店員把袋子里的耳環翻了出來,我的心裡已經沒了貪念,只有害怕。
店員沒有放過我,而是選擇了報警,警察在十分鐘內趕過來了,也很嚴肅的和我說明了會起訴我。兩個星期后,我進到了監獄。而當我踏進監獄的第一步,我才真正意識到,我錯的有多徹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