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三十年前的我:
近日我被公司裹的一名同事冤枉我「穿櫃桶底」,我以為我一向做事有條理、有交帶,與同事們相處也很和洽,大家在午飯時都有講有笑,這次我被人冤枉,老闆和其他員工必定會為我站在我身邊,又或替我出頭。怎知他們居然以不想得罪別人或認為自己不用為別站出來為原因,所有人都站得遠遠的,明明他們只需說「案發時間」時是和我一起吃午飯而已。
嘻嘻,看了上一段是否有些驚訝?雖然三十年後的你的確遇上了不少失意事,但我也擁有了一個美滿的家庭--一名高大威猛的老公,與一個伶牙俐齒的兒子。所以,你不要怕做錯決擇,有想做的事就盡情去做,有想愛的人就放膽去愛吧!就像你在信中所提到每人的人生只有一次,要無怨無悔就請謹記要保持自己,不要被他人或環境所影響啊!
可惜的事情就是我與你那中學最要好的朋友--黃君琪疏遠了,如果你現在不想如此的話,就多些找她聊天吧。
祝
前程萬里
三十年前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