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間咖啡店裏,我正喝著咖啡和處理那些堆積如山的文件,為什麼?就因上司為了盡快下班,把一堆留給我,把我留下來夜班!當然,我又怎會留在公司做,因為公司實在太「節省」能源了,是節省夜班的員工的能源,而高層卻在亨受涼爽的冷氣,在這悶熱的夏天誰想留在沒冷氣的辦公室?
過了三小時後,我終於把這些做完了文件,我去一間開晚上的串燒店裏,吃著不同的串燒和喝著令上班一族放鬆的啤酒,放鬆完後,離開了串燒店,我暫時不能回家,因為我喝了酒,而且我是駕車的。正當我打算回車等酒醒,有三個不知死活的少年在用小學生用的廣告彩在「裝扮」我的車,當然,我不會隨駡他們,因為廣告彩是可以在車上擦掉的,現在唯一可做的,就是叫他們停手,在我開口時,有個少年從後面拿棍子打算打昏我,果然,這些小子不知道天高地厚,幸好,我是不怕痛的,然後我把棍子弄斷,隨即,四個人向我攻來!最後,我忍無可忍說:「得,寸,進,尺!」
我說完立即衝向第一個少年,把他踢到一間茶餐廰的外牆上,我下一拳又至,他狼狽地躲開,牆上的石屎脫落。五分鐘後,四少年機乎接近全身骨折,我除下了一個具,坐在地上暗爽,想不到我的「魔化」還可以運用自如,突然,一個警察走了過來......
一星期後,我因傷人和破壞了茶餐廰的窗和一大片牆入獄了,當然,那四個少年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