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本性其實都是邪惡的。
我相信每個人的內心都是黑暗的,由出生的一刻開始,便懂得用哭罵來獲取自己需要的事物, 大了便會用機心來騙取人們的信任。我自小就懂得運用不用的方法來達到自己的目的,例如考試時出貓、偷同學的零用錢來買東西,總之任何時都可以不擇手段來做到。
由於這種從小養成的習慣,我每遇事都無所不用其極,久而久之便成了我的標誌。出來社會工作後,我發現這種習慣只是極其普通,因為身邊的朋友、同事,他們都是用這些手段來獲取更大的利益,而且亦顯出我所做的事只是十分普通,沒有利害之處。
因此,我變本加厲,做事愈見兇狠,尤其在工作上更是沒有道義可言。我是在一所投資公司內工作,主要是幫助客人「以錢賺錢」,每天都是百億上落。我慢慢不耐煩只是幫人賺錢,希望在股市場上所得的都是自己的,所以我便開始盜用客戶的資金來作私人投資,一次成功後便有第二次,然後三次四次......
成功每我愈加渴望更多的錢,所以我決定盜用公司取有錢的客戶「李先生」的資金。怎料,他的戶口用了多重的保安管理,只要有人轉移金錢便會通知其公司,所以我最後被商業罪案調查科的人拘捕了。
人一生很短暫,但貪心卻可以無窮無盡,我因少少金錢,便要進入監獄,失去了豐富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