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三十年前的我:
你好!我現在生活過得很好!告訴你吧!我一直努力讀書,最終成為了一個頂天立地的大律師,更成為了香港第一夫人,過着幸福快樂的生活!
哥哥現在在監獄裹服刑中,對的,我告發了他。其實當初我並沒有任何勇氣向外告發他,我也只是在吞聲忍氣,盼望一天他良心發現停止一切對我造成傷害的行為。他不但沒有停止傷害我,反而變本加厲--在我16歲的生日當晚,他侵犯了我,我翌日早上偷偷地跟媽媽告發了他,但媽媽始終維護哥哥,於是,我終於按捺不住,私下報警了......最終哥哥被判監50年,我都已經30年沒有見他了!!!
三十年前,你想問我到底我的擇偶條件是什麼。今天我可以答你了!!我理想中的男朋友,是一定要對我好、要接納我的過去,是否什麼世紀大帥哥根本不重要,最重要是心地善良!
今天是我的生日,我會跟丈夫和我的三個小孩過一個歡喜愉快的生日!
三十年後的你
二零四三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