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獄期終於完畢,每天吃白飯配菜心,喜慶節日才有鷄腿吃。我出來了,家人沒有出現在監獄門口;內地電視台也立即聯絡我,簽約,拍三級片;香港的粉絲們現在都不認得了,在地鐵上在再沒有人想跟我合照······說到底,這些生活誰能接受。
喔,真諷刺!我前經紀人發短信安慰我,我想他巴不得我出來再被別人笑話,蔑視,說我永無翻天之日。雖然身上的「疤痕」水洗都不清,但回首過去,謝霆鋒,古天樂,梁家輝不都是獄后重生,打從零開始再努力,再奮鬥嗎?我又憑什麼有權這樣垂頭喪氣!
「虛榮,名聲,抑鬱,大麻,放鬆,恥笑,制裁,後悔,服刑,悔過,然後呢?」我對自己說。我該頹廢一生,看似瀟灑,實是不敢面對事實;還是踏著謝前輩,古前輩的路,再次尋找虛榮,然後一不小心步上自己的後塵;為何不先整容,然後安安分分地做個文員,嫁個好丈夫,然後安享晚年。
霎時間,一輛車子向我衝來,把我撞出十里之外,我想:「現在才算自由吧!我不需再顧及別人對我的看法,能夠遠離這些是非非,不必為沒有燈的前途再糾結走哪一條路:想瀟灑,環游世界,就瀟灑,環游世界,何必理會別人的冷嘲熱諷;想做文員,就做文員,何必整容;想繼續唱歌,就大聲地唱,何必顧及在娛樂圈立足有多艱辛?最後但願下輩子能夠引以為鑒,不要重蹈覆轍,壓力還壓力,『企硬,唔take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