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可以給我五百元嗎?我想買一款新出的電玩遊戲機。」「當然不行,花錢買這種沒用的玩意,沒得商量!」我失望地回到自己的房間,坐在了床上,不打算繼續跟媽媽吵下去。新出的遊戲機是現在最流行的,我也很想要一個,免得下次又被他們取笑我只能看著他們玩。
翌日,我獨自去了深水埗的黃金電腦商場逛街。進去以後,映入眼簾的就是那款最新的金色遊戲機,但是價錢不菲,一部要四百多元,就算存也得用上三丶四個月,到時候這款遊戲機已經落後了。但是我真的好想要,面對朋友和潮流的壓力,我做了一件令自己十分後悔的事。我走近其中一間店舖,假裝要購買的樣子,要求老闆拿出現貨展示。我把它拿在手中,假裝測試功能,然後趁著老闆轉身不注意,便大膽的拿著遊戲機向著門口的方向往死𥚃跑。 老闆很快便注意到,立刻放下手上的物品追不著我的背影。跑出商場,我向左轉直跑,想逃到人流密集的西九龍中心躲避,希望人海能把我擋著,即使老闆追上我,也找不著我。
可惜,天網恢恢,我在中心門口撞正警察巡邏。由於我偷了遊戲機,面色異常慌張,腳步亦特別快,眼神亦刻意逃避他,令警察覺得我很異常,所以他把我攔下來了。老闆也追上來了,氣來氣喘地簡述事件,警察亦二話不說的把我帶到附近的深水埗警署調查,亦立刻通知我的媽媽。
我那時腦袋一片空白,完全不知道自己剛才做了甚麼。一星期後,我在法庭上被法官裁定偷竊罪成立,會留有案底,並需要入獄服刑。在知道判決後,我很後悔當初的衝動。在被囚車押送的過程,我在想獄中的生活會是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