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學記(上)

偶像文件夾,偶像文具盒⋯我一直都很喜歡我的偶像們,甚至因為追星而認識了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所以就算是回到學校上課,我都有一種我偶像一直在我身邊的感覺。我今年是留班生,可能因為覺得自己全年的課程都已經聽過了,我面對課堂時便漫不經心。

三個月前,我知道他們要來香港某商場出席活動,還有他們的演出,便開始和我的追星朋友商討當天我們要如何部署才能站到較前的位置看偶像,根本沒有想到當天要回校上課,但因為價錢便宜,所以我一口答應了朋友當天早上便去商場排隊。

但是我並沒有告訴父母我會這樣做,因為媽媽一定不願幫我請假的,即使這對我來說真的很重要。當天的早上,我如常換好校服七時半出門,很好,這樣爸媽是完全不會發現的,到了商場,我便換上便服去會合我的朋友,幸好排隊的位置還算前。追星當然少不了接櫈,單鏡反光相機,應援手幅和熒光棒,當天真的是開心得心潮澎湃,完全比起平常要一千多元才能看到偶像的演唱會更值得了。

因為沒有遵守規則,快樂的過後就是惡夢,回到家的時候我完全感覺到家裏一股因我而產生的負能量,當然我最後也被父母責備,更不幸的是另一天回校的時候被訓導告知要罰留堂一星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