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十四,我犯下了彌天大罪。
自小失去雙親的我,一直和大我七歲的哥哥互相扶持,一起生活。我們就像一雙左右手, 被迫十六歳就要出外打工的哥哥固然沒有甚麼學識,因此也就成為了這所謂「家庭」 的精神之柱; 而比較幸福的我,就可以上學讀書。哥哥經常告訴我,這是上天在我們不幸之中給予的大幸,因而要好好珍惜,但我卻沒有做到。
或許是踏入了反叛期吧,那年十四的我一放學就愛流連於遊戲機中心,染上惡習,認識了不少損友。為了令自己在遊戲中變得更強,我開始在哥哥的夾萬裡偷走他的血汗錢。終於,到了某一天,他還是發現了。接下來,當然是他一連串的責罵和訓導。
「我受夠了!」 一股邪惡的衝勁突然湧進我的腦海,我一手拿起放在一旁的水果刀,一下子向著他的心口位置捅了進去。鮮血像噴泉般湧了出來,刀子丶衣服全都在一瞬間染成了一片滿江紅。那一刻,我才意識到,跟我最親近的人,已經離我而去了。
「本官見你犯下弒兄之罪,卻仍有後侮之心,暫判你即時入獄七年,你好自為之吧 。」
「隆隆隆……」當我再看見光芒,原來已被押囚車送來了赤柱監獄。我環顧監獄門口,四周都是嚴肅的獄警,個個都板著臉孔; 門口正右邊就是個操場,囚犯們一個跟一個列隊步操,看來一刻也不能耽誤。「在看甚麼,快走!」獄警不耐煩地催促著我。我想:唉,落得如此下場,也是我意料之中。或者,透過獄警們的教導和試煉,也是贖罪的方式呢。
在獄中,我學會了不少新技能,一步一步地自我更新。縱使獄警們非常嚴厲,飯菜也不太討好,但我學會的是與人相處的技巧,尊重他人的重要性。沒錯,獄中的生活是辛苦和沉悶的,但想起去世的哥哥,想起自己當初是那麼的不懂事,這種生活,亦是罪有應得。只希望七年後的我,能重獲自由的我,懂得珍惜上天給我的福份,再做個好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