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三十年前的我:
三十年來,我一直還未忘記這封信的存在。我還記得,當我見到自己當年所寫的東西時,我忍不住笑了。而且這封信中提到要做的事情,我還未敢忘記。
那三個原則,我到了今時今日還做得到。當年的我很衝動,到了現在,我在工作上很淡定。在這些年來,我付出了很多努力才能做到的。對著上司下屬,我再也不會像以往般亂發小姐脾氣,而且在我的管理下,我的下屬做事特別落力。
但是,我還是追尋不到自己的夢想。可能是自己在文憑試成績未盡人意,我找了很多工作都是不成功,直至友人任職的財務公司聘了我作普通文員。數十年來,即使經過金融風暴,公司還沒有解僱我,反而於數年後升職加薪呢!
現在的我,生活還過得好。我四十五歲了,家住豪宅,有丈夫,也有兩個子女,他們的年紀和當年的你差不多。媽媽於幾年前因病逝世。在最後的日子,我和家人好好的照顧她,直至她離世。
好了,信寫完了,希望現在的你過得幸福、快樂。
祝
生活愉快
三十年後的我上
二零一三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