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嗶嗶嗶嗶……」鬧鐘響起來了。我張開雙眼,凝望著光管,道:「對了,我搬出來了。」
我最近搬到牛頭角,一個約二百尺的單位,方便上班。
我上廁所,閉上眼睛,一邊小解,一邊啐啐唸,內容大概是在罵老闆,或是計劃今天的「懶人生活」。小解完畢,我打開廁所的窗戶,也就是全屋唯一一個窗子,耀眼的陽光射進來,把窗花的影子投射在瓷盆上;然後,對面天台燒香的煙飄進來,我嗆到鼻子了。沒辦法,住在人口密度高的地方就是這樣,什麼天台廟宇﹑工廈﹑住宅,統統擠在一起,擠得水洩不通。
梳洗之後,我去煮早餐。我的廚房挺「大」的,總算容得下小型冰箱跟洗衣機,只有一個電磁爐。我打開冰箱,才發現上星期我對冰箱使出「空城計」,沒補貨,所以今天只能吃泡麵了。突然,有個黑影在地上閃過,估計是據守廚房的蟑螂,算了,放你一馬!但「死罪可免,活罪難赦」,我把殺蟲水噴到櫃子下,你自己出來送死就好,不要麻煩我!我再以光速把鍋子拿出來,裝水,燒水,過程不消一分鐘。
我走出客廳。基本上,這算不上客廳,而是我的「工作室」,小得可憐。我是不可能從這個「客廳」找出第二張椅子,更不要說飯桌了,我的飯桌就是我的電腦桌。我說啊,五千塊一個月,包括管理費,就算是這樣了。當我整理那凌亂不堪的「飯桌」,不知從何處找出了電視遙控器,我打開電視機,邊聽新聞,邊聽電腦桌。為什麼我要說「聽」呢?因為我的電視機小得不像話,要我用眼力去看電視,倒不如光聽就好了,反正新聞節目沒美女,主播也不是得別艷麗。家母有云:「懶人跟他的家有密切的關係。」果然,我家凌亂不堪,木製組合櫃上的書籍,排序有如粗人繡花;電腦桌上的光碟跟隨身碟,尤如仙女散花,到處都有。再說,我每天都花五分鐘去找錢包跟鑰匙,大家就很容易去想像我的家有多恐怖。
水燒好了,我步入廚房,以光速把味精跟麵都丟進鍋子,再快速攪動數下,就完成了。我是個懶人,所以我直接捧著鍋子就吃,那可少洗一隻碗呢!吃完了,總要洗一下「碗碗碟碟」,不然把螞蟻蟑螂惹回來就不好了。用清潔劑洗完了,就隨便放到地上,可見我媽的「智理名言」實是千真萬確!
我回到睡房,打開那個足以容納一個人的衣櫃,從衣服堆中,把那套「姿二千」西裝拿出來;看到襯衫上的皺紋,我馬上拿起那個直立式熨斗,把衣服熨平。穿好衣服,要穿褲子了。我每天穿褲子都在跟地板「跳舞」,因為家太小的關係,每次穿長褲都要在原地跳呀跳,跳個三十秒,就順利穿上了。
經過一輪「搏鬥」,終於能出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