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犯了謀殺罪的人,在別人眼中,也許只是一個罪無可恕,惡貫滿盈的罪犯。在報紙上看到他入獄的新聞,只會滿口唾罵,夾雜著數句粗言穢語,目的不外乎是發洩自己心頭上的一點痛快。可是過了數天,普羅大眾卻已儼然忘記了那位曾犯下了彌天大罪的罪犯,除了當事人的朋友或家人,還有誰會痛心疾首?假若死者根本寂寂無名,孤苦無依,又有誰會惦記他,可憐他?
在我看來,殺人犯只是一時衝動,儘管有多後悔,多惆悵,多沮喪,也不見得會有重見天日的時候。像我這樣,我已作出最壞打算,我的餘生,將在這滿佈枷鎖的獄中度過。
適逢林鄭月娥女士接任新的行政長官,她竟大發慈悲地特赦我們這群罪犯。表面上她是寬容大量的,許多不清楚來龍去脈的罪犯也許對她心存感激。內裏卻只是為了搏取信任。
堂堂男兒被女人淪為政治工具,實為可笑,實為可恥。
總算是重獲自由了,但社會上,依舊會有人歧視自己,排斥自己,存有偏見。
多一次機會,不過是囫圇吞棗罷了。
你還妄想能真正地重獲自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