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那天聽弟弟說話,我和媽媽、爸爸沒有到外面晚飯,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現在就可以一齊在家中觀看電視節目,一齊玩遊戲,一齊傾訴心事。但現在什麼也沒有。
那天中午的天氣陽光譜照,媽媽就說:「不如今天我們一家人到商場逛街和晚上在酒樓吃完晚飯回家。」我和爸爸都舉手贊成媽媽的提議,得弟弟反對,他的理由就是商場有甚麼好逛,不就是一些食物和玩具,還說在酒樓吃飯,不如在家吃飯。於是爸爸就給一百元弟弟,用作今晚吃飯的錢。
我和媽媽、爸爸到了商場,我在一間鞋店看到一對布鞋,是弟弟時常提起的那一對黑色布鞋,我就買了下來,準備在過多幾天他的生日會送給他,到時他一定好高興的多謝我,到了晚上我們到酒樓吃飯,此時媽媽打電話回家問弟弟有沒有吃飯?弟弟回答現在準備到樓下買東西吃。我們吃完飯,回到家裏不見弟弟。
過了一會兒,醫院的人打來說:「這裏是不是陳小明的家,你們是不是他們的家屬?他撞車倒在馬路上,給途人發現,送到醫院。」我們聽了十萬火急,趕到醫院,醫生說:「他沒有死亡,只是失憶了。」我們都放心弟弟沒有離開我們,但不知道怎樣幫『他』找尋過去的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