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在監獄吃完早餐後,我回到監房,再仔細想想昨天的事,發現是自己的憤怒害得自己有如此下場。回想昨天,工作得心煩意亂,還有同事們的嘲笑與諷刺,所以就起拳打死了他們。回頭看發現自己的手滿佈血液,才發覺自己已經闖下大禍。我在監房裏默默地想著昨天的事,為自己的過錯感到慚愧。
正當我想著該如何在此冷酷無情的監獄裏生活,我一拳打到牆上,發現那個磚塊被我打下了,再看,發現裏面原來有一條通道可以通往出去。但是我覺得這樣實在太無恥了,不過,我想澄清自己是因為他人的嘲笑與諷刺,所以忍不住怒火,才動手打人。
於是我開始逃獄了。代我回到出面的世界時,我立刻回到我的辦公室,因為今天只有一人在工作,於是我叫他拿取當天的閉路電視紀錄,然後回到警署交回證據給警方。
但是這樣就不是逃獄了嗎?所以,我執好行李。我和我的丈夫和孩子一起逃到歐洲。當我們開啟手機的新聞應用程式,我們發現我們一家被通緝了,這樣我十分害怕,但是這也是逼不得已的。當我離開香港的時候,我就覺得我已經重獲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