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起那時,我覺得十分後悔。
我是一個十八歲的學生。兩個月前,我和朋友為了金錢,到了上海幫別人運毒。那筆報酬有五十萬呢!我們要把毒品運回香港。在回港的路程中,我一直都是心驚膽戰的。直到入境的時候,我們被海關截停了。海關告訴我們:「我們懷疑你們偷運毒品, 請跟我們回警署協助調查」所以,我們就到了警署。在錄口供的時候,我一直否認自己有運毒,直到上法庭那天,法官因為有足夠的證據起訴我, 所以我最後被判入獄五年。可是,因為我的朋友太自私,他把他的罪名統統推卸給我,而我也想不到如何抗辯,結果我要最後要入獄七年。
初時,我以為監獄是一個很黑暗的地方。可是一進去監察並沒有想像中那麼黑漆漆,而是一個光線充足的地方。 即使是這樣,我進去的首幾天,並不怎樣說話。除了必須參加的活動外,我也沒有參加其他活動,因為我覺得自己根本沒有前途了。直至某一天, 一個曾經做過教師的女囚犯得知我是一個未考文憑試的學生後,便來說:「你為何不在此時好好準備文憑試呢?」她開解我後,我便開始參加不同的活動,在空閑的時候好好準備文憑試,在這裏我還認識了一班志同道合的好友呢!
已經過三年了,我也開始習慣在監獄的生活了。現在也經常參加不同的活動,和朋友的關係也改善了不少。即使如此,在監獄裏,我也是沒有自由的。唉!我真的希望快些重獲自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