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現被公審的感覺是真的很差,但我的確是做了這件事。
昨天,還是和平常一樣的上學日,只不過因為一個小小的問題,令到今天與別不同。早上我如常地起床,但卻少了一個動作——把響個不停的閙鐘按停,因為今天的閙鐘根本沒有響。使我比平常足足晚了十五分鐘起床,眼看距離學校校門關閉的時間還剩下十分鐘我用最快的速度把校服穿好,再隨手拿起一塊放在桌子上的麵包,然後再背上書包,便沖出了家門。到了街上我還碰到了一件倒霉事——我由於太過著急,竟然沒有看清面前的路把一位的老婆婆和她手上的水果一併撞倒了。我看了一眼手錶,還剩下三分鐘。我竟决定不理會老婆婆,甚至連一聲對不起也沒有說,就徑直往前走。
在我的一番「努力」下,我在學校校門關閉前一分鐘到達了學校,總算是沒有遲到。我心想:「這一次真是驚險,差一點就遲到了。」我彷彿已經完全不記得剛才發生了的事。
到了第二天放學回家後,我像慣例一樣地拿出手機,我竟在一個社交討論平台發現昨天我撞倒老婆婆卻不理她徑直離開的片段,下方討論區的市民把我駡得狗血淋頭,我亦深感慚愧。
原來受到公審的感覺真的很差,但我真的做錯了,所以我亦無可奈。只好提醒自己下一次不要犯同樣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