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0年前的一個晚上,我為了我結識多年的好朋友,做出了我一生人最錯誤的決定,令我後悔一生。
“家寶,我有一件重要的事想和你商量。”和我出生入死的好朋友念慈和我說。我二話不說便告訴他“有什麼事情,說吧,可以幫到你,我一定會幫你的!我們是好兄弟啊!”念慈也不跟我隱瞞了,他直接告訴我,他不小心殺掉了一個小偷,不知道怎麼辦好。希望我可以幫他處理這一件事。
我立刻嚇得冷汗都流了出來,我戰競地問他“你....你想我如何幫你?”“我想...................你可不可以幫我處理掉這一個尸體?”我嚇得快暈過去了,我一生人還沒真正見過尸體,更不要說如何處理尸體。在這一刻,我在想,不如....拒絕他吧,不要冒這麼大的風險。 但當我一想到他平時和我“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就覺得自己應該助他一臂之力。我沉思一會後,決定幫助他,儘管風險很大。
在那一晚,我到了念慈的家,耗盡了我一生的勇氣,把那具尸體處理掉了。
正當我打算離開的時候,我看見了兩個形色凝重的警察。我小心翼翼地低著頭走過。然後我最不願發生的事出現了。那兩個警察目睹了我犯罪的過程,並拘捕了我。
那一晚,在警處的那一晚,是我人生中最難熬的一晚。為了不讓念慈牽涉其中,我沒有把整件事全盤托出,我選擇讓我承受了所有的惡果。那群警察也沒有過問太多,把我列為了犯人。
在經過繁複和莊重的司法程序後,我最終被判監禁10年,沒有緩刑。
雖然我犯了一個滔天大罪,但我不後悔,這也算是義的一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