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拆家實在太好,容易賺錢... ...」她的一個朋友對她說。
其實,從做第一次拆家開始,她是有所猶疑的。她的做法對嗎?這樣是賺錢嗎?她知道她已經不能害怕,因為已經不能回頭。
為了滿足吸毒的慾望,她吸食毒的次數愈來愈多,沒有錢,便賣出更多毒品來賺取金錢。逐漸,她發現了自己的身體變差了... …
「上得山多終遇虎」,有一天,她在進行毒品交易的時候,便被數名便裝警察當場驅捕了。這時,她後悔了,真的後悔了,她覺得對不起自己,家人和身邊的朋友。那時,她才發覺自己的愚蠢。因為她只有十六歲,最終法官判她進入了女童院一年。在院裏,她腦袋中全部也是反思,她放棄了學業很久,她責怪自己為什麼這麼蠢?做些不利自己的事?
很久一年的時間過去了,她決定離開女童院後,不但要離開以前的壞朋友,找回家人,以前的好朋友,還希望他們會接受她;而且,她要重新開始她的學業,把以前錯過的時間追回來,並且服務社群,以彌補以前的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