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不受控制地顫抖著,我按著影片標題,視頻立即呈現在眼簾,伴隨著的則是網友一波又一波的責罵。走進地鐵車廂,聽見身旁的乘客竊竊私語:「他不就是那個警員……?」「警察怎可以隨意打人……」
回到警局,聲音仍然沒有減少,眾人的斜視令我害羞至極,我收拾辦公室的財物後,便快步回家。忐忑與羞愧天天伴著我,無論走到哪裡,都感受到他人惡意的目光與嘲諷,這或許是對我的懲罰吧。
當晚發生的事,一直在我腦海裡浮現,照照鏡子,都不認得面孔了。上庭前一天,我登上影片的留言錄,眼前是黑白色的鍵盤、跳躍的「I」字、和眾人沖慢怒氣的謾罵。深深吸了一口氣,我開始輸入:「筆者是陳大文,六名涉事警員之一。警員的責任是衛護大眾,然而我卻傷害大眾。我知道我犯了大錯,令無辜的人受到傷害,在此,我鄭重道歉,對受害者,對香港市民,作個交代……」
按下發送鍵,我如釋重負,即使大家不原諒也不要緊,至少我已經承認過錯,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人無完人,然而勇於承認過失,誠心道歉,也算是對得起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