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法庭審判我要入獄5年的時候,我很絕望,我希望這一切都只是在發夢,但不是這一切都是真實在發生。
我入獄後每次和父母見面都只能隔著一塊玻璃,用通話機跟他們講話,而且每天都被限制著自由。我很後悔,我每天都在想我為甚麼為了一個「貪」字弄得自己的前途盡毀,我在想在學校因為窮交不到朋友而被嘲笑、欺負,其實有不少方法可以解決,我不應該為了不被他們看不起要用上名牌,而答應陌生人的要求。
而且就是因為「貪」,認為可以賺不少的收入,根本就不理會自己所做的是否正確,就一次又一次地幫那位毒販運送東西,到最後才知道是毒品,令自己前途盡毀。
就在我每天後悔的同時我在監獄裏也渡過了5年終於重獲自由了。我出了監獄後,看到了在門口等待的父母,我頓時熱淚盈眶,跟他們重聚一起。
但是重獲自由並不代表我未來的生活會很美好,因為我曾經入過獄而且學歷低,所以我一直都找不到正規工作,雖然我看到不少犯法但賺很多錢的工作,但經過這一次的入獄,我明白到「貪」所帶來的後果,所以我絕對不會做這樣的工作。
即使我現在找不到工作,但我相信重獲自由的我,一定被因「貪」而入獄的我更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