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境是非常貧窮,媽媽已經有足夠年齡退休,爸爸可惜地不在人世,只靠我去出外工作,有五份工作,每份工作都是30元一個小時,不已足夠維持我們的生計,我還要用我賺回來錢去供養我兩個最少的細佬。我已經用盡我的力能去賺錢,賺錢賺錢賺錢賺錢賺錢賺錢賺錢賺錢賺錢賺錢,之後發現了我沒有用錢在我身上,因為我為了我能夠有多些流行的衣服,所以我決定在我的公司裹不斷悄悄地偷了公司的衣服。2
第一日過了,第二日過了,第三日過了,第四日過了,一日一日一日一日地過了,過了一個月之後,我的老闆發覺不對勁,為什麼我以前穿得那麼破爛,但在這一個月內那些流行的衣服都在我身上。
所以我老闆打了電話給警察,我被警察拉了。
我入獄了。我入獄了。我入獄了。我入獄了。我入獄了。我入獄了。我入獄了。我入獄了。我入獄了。我入獄了。我入獄了。我入獄了。我入獄了。我入獄了。我入獄了。我入獄了。我入獄了。我入獄了。我入獄了。我入獄了。我入獄了。我入獄了。我入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