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臥底

  • 作者筆名:林志為
  • 發表日期:2012-07-10
  • 寫作年級:F4
  • 字數:730
  • 文章類別:其他

大家有沒有想過你們都是臥底,大家知道什麼是臥底嗎?臥底是一個男探員假扮中四學生,混入沙田一間中學暗中調查校園販毒活動一案,經過長達半年蒐證後,今年4月3日警方正式收網,行動中共拘捕超過一百人,其中十多人被指控涉嫌販毒、加入黑社會等共十多條罪名,且其中五人昨天在法院認罪,包括五名正在讀書的學生。本港青少年吸毒問題嚴重,沙田校園驗毒計劃幾經波折,終於可於十–月在沙田推行,卻突然爆出沙田區內某–所中學與警方合作卧底計劃破毒案被曝光,警方違背了承諾,未有履行保密協議,令某–所中學的身份被洩露,還蒙上有學生因涉及毒品案被捕之冤。事件明顯是負責有關案件的警方人員失職,中學完全是履行公民責任才與警方合作,雙方有保密協議,全部有關資料需要保密。但警方在案件提訊時,卻公開了學校的身份,引起傳媒廣泛報道,令校方相當尷尬,還因警方向傳媒透露被捕的三十五人中有中學的學生,與事實不符,結果令基新校譽受損,校長感到對不起學生、家長和校方。現時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和警務處長鄧竟成已先後向基新中學公開道歉,事件總算是平息下來,但因此而暴露的保密和私隱問題,卻值得深入討論。執法機關向外洩露當事人的資料,己非今日始,有時連他們自己也身受其害。警務處便曾因廉署高調發放高級警司洗錦華被捕的新聞而大發雷霆。當時警務處長曾蔭培不惜公開在立法會向廉政公署署長黎年大興問罪之師。曾蔭培強烈不滿,主要有兩點:其一是廉署高調拉人前,有向傳媒放風漏料的嫌疑,令事件轟動全港;其二是廉署發出的新聞稿內容過份詳盡,所列罪證其實未必有足夠證據,卻予人經已入罪的感覺,教傳媒可以大造文章。廉署高調處理案件,目的明顯不過,就是要大事宣傳,確立廉署的公眾正面形象。不僅對待警方人員如是,對待其他公職人員如前立法會議員戴展華和權貴富豪,廉署也經常出位,明顯是踩界,旨在宣傳而無視本港行之經年的無罪推定法治精神,更大有侵犯個人私隱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