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學記(下)
這時,我急不及待地向爸爸解釋事情的起因和經過。當爸爸明白事情的經過,他就立刻带我回去香港。但是我不想回去,所以不停地争扎。經過一輪的戰争後,我輸了,結果我和爸爸坐飛機回香港。
回到香港後,爸爸第一時間带我到警察局,不過不是叫我自首,而是還我清白。爸爸説了我一件我不想説的事──我弄到一盤墨水,令身體變得像一隻猩猩似的事。當時,我很想馬上跑走,不過我怕他們再説我是兇手,所以我就乖乖站著。令我意想不到的事,警察們竟然沒有説我浪費他們的時間,反而給我一條毛巾擦去令他們懷疑的東西—墨水。
我真的要感謝爸爸還我清白,不是的話,我會一直被追捕,還有如果我以後遇到不是我做的事,我一定要幫自已證清,才不會弄得一場大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