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嗎?我一直很討厭它。
試想,一天24小時,9個小時也要待在那所一點生氣也沒有的學校。我說倒不如「離開」一下學校吧!唉,雖然很想,但一直沒有機會。直至......
「什麼?!結婚?!誰敢和我的表姐結婚?」我怒著說。算了,因為表姐答應讓我當「姊妹」。經過多番見面,我承認了他當我的表姐夫!現在想想真的要好好多謝他們呢!
大約幾星期後...「請問雙方願意嗎?」「我願意。」「我非常願意。」
當然,當天怎可能說說「我願意」便完成緍禮。我由零晨三時到第二天的零晨一直在幫忙。真的十分累呢。
母親見我那麼累便同意我向學校請半天假期。
第二天的十時我才起床換校服,我家離學校很遠,所以也不得早些回校。上學途中,我心相,「其實我回到學校只能上兩堂課,倒不如去逃學更好!反正假期是我自己請的,那就沒有什麼問題啦!」
所以我便約了同樣放假的男朋友到不同地方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