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入獄了,經過了幾個月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法院正式宣布我有罪,被因傷人判十年有期徒刑,並賠償二十萬元給被我打傷的人。並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一日入獄,在我入獄不久,就感到了在獄中的生活是為了令我反悔,我明白。
還記得我進獄的當天,爸爸媽媽也在因我而哭了出來,當時我看著他們倆人心中十分難受,因為爸爸媽媽對我做的事情感到很是失望,可是我卻無能為力,只能閉下雙眼接受現實等獄警帶我進這個冰冷的地方(監獄)。
反悔當時因一時怒火而犯下如此大罪,傷人害己。如果能忍下當的一口氣就能免去這不必要的事情,爸爸媽媽就不會因我而哭,我也不會看著他們倆人心中難受,古語有云:忍一時風平浪靜 退一步海闊天空;一失足成千古恨——悔之莫及。
接受現實,入獄後,感到时间的步伐有三种:未來姗姗來迟,現在像箭一样飞逝,过往永远静立不动。我在獄中的時間像箭一样飞逝,但未來卻姗姗來迟,轉眼间,我已快要出獄了,因在獄中的生活我分優良,並被安排提早出獄。
出獄後,我會洗心革面,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