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我一直說不出話來。媽媽也只能無奈地嘆了一口氣,搖搖頭:「你待會洗完澡再跟我好好解釋!」我在洗澡的過程中一直在回想今天的所有事情。親眼看到偶像團體的機會的確很難能可貴,但比起做好一個學生的責任,認真專心上課是否比這更重要呢?我一直思考著這個問題。而且我這樣逃學,我的同學便要幫我把下午課堂所教的東西幫我記下來,也要把老師給的功課保存好,我是把握好了這個難得的機會,卻給身邊的人帶來很多的麻煩。這樣想著想著便開始感到慚愧。
我洗完澡出來,深呼吸,敲了敲媽媽房間的門,向她解釋這一切:「我心心念念的偶像團體今天來了香港,然後我想見他們,所以……我知道我錯了,我也知道我不應該這樣說謊……」越說我的頭就越沉越低。本以為聽完解釋後,媽媽還是會罵我,但她沒有,而是跟我說:「我不打算要怎麼罵你罰你,只是希望你經過這件事以後知道自己錯了甚麼,知道這樣會為別人帶來不便,向他們表達歉意。還有老師以為你回了家,而我又不知道你在哪,這樣很危險的,萬一你出了甚麼事,我們都不能即時知道,所以下次不要再這樣說謊了。」聽完媽媽這番話我就更能擔保不會再有下一次了。
第二天,我回到了學校,同學紛紛問我昨天親眼看到
偶像本人有甚麼感受,我並沒有向他們分享,而是跟他們說:「對不起,我覺得我昨天太自私了,親眼看到的確很開心,但我卻沒有想過你們要為了我,幫我把下午課堂所教的東西幫我記下來,這樣一定為你們帶來了很多不便,真的很對不起。」他們一直安慰我說:「你不要自責了,這只是小事,能親眼看到偶像是多寶貴的機會,所以不要因此而自責了。」雖然他們原諒了我,但我深知自己其實不應該這樣做。
後來,我又找到了老師,向他坦白了一切,老師說:「雖然我當天很生氣,但你現在親自找我坦白一切就知道你知錯了,以我對你的認識,我相信你不會再犯同樣的錯誤,所以我不罰你甚麼了。」老師還把昨天派的資料給了我。經過這次逃學後,我絕對不會再有下一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