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得到過,能稱得上是失去嗎?
到底是失去痛苦,還是得不到痛苦?
小美不知道。自己不喜歡的,卻要跟他結婚。終於找到一個自己愛的人,卻又愛不起。是天意弄人,還是命中注定。小美不知道。
逃避并不是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法,只有弱者才會選擇逃避。而我小美卻不是弱者,所以我決定把真相告訴小明。
「小明,其實我們是......」
「兄妹。」小明平靜地接下話。
我愕然,他怎會知道。
「早在一個月前,我就已經恢復了記憶。」小明歎了一口氣,又道:「我們不是兄妹。」
他接着又道:「是你爸爸告訴你的,對不對?院長曾經告訴過我,你哥哥在孤兒院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就已經被人領養了。剛好我那時因為家庭問題而要入住孤兒院,而姑娘為了方便,就沒有刪除你哥哥的檔案,直接給我用了。所以才會有這樣的誤會。」
我馬上把事實告訴了爸爸,而他又立刻聯絡了孤兒院的院長。才知道,原來我的哥哥就是我的「未婚夫」!在20年來,他的「爸爸」、「媽媽」因為不育,所以領養了我哥哥。想不到20年後的今日,我們一家人又團聚在一起了。
哥哥他也沒有怪責爸爸當年把他送到孤兒院去,我們一家人現在幾乎每天都聚在一起食飯、聊天。真的要感謝小明,如果沒有他,我們一家人不知何時才可再聚在一起。
後來,我和小明也分手了。雖然有一點兒難過,但我相信時間到了,那個人自然會來敲我的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