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信給三十年前的我

三十年前的我:

你最近身體好嗎?有沒有生病啊?

我一直都没有忘記兒時的夢想,也沒有忘記當初為夢想而奮鬥的自己,但是我只有實現到一個夢想——成為一位老師。我之所以成為老師,是因為把頑固的學生教導成為品學兼優的學生,是十分有成功感的。除此之外,要成為警察的話,體能要非常好,但是我現在卻連跑四百米,都要跑得氣喘吁吁。而且,要成為一位律師,需要將現代的法律《基本法二》背得滾瓜爛熟,還要有急才,但我自問並沒有恆心去背《基本法二》,更沒有急才。

除了做老師外,我其實還是一個挺有名氣的數學家。我在早前成功解決了黎曼猜想,並因此取得了菲爾茲獎,克雷數學研究所更頒發了一百萬美元給我,我把所有的獎金都捐給研究時光機的機構,使得我有機會親手把信交給你。

三十年前的我,你一定要努力讀書,否則的話,你就可能會改變歷史,使我做不成老師,也做不成數學家,而且還見不到你。

三十年後的你上

二零四三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