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我成了「網紅」後,我整天都感到十分難過。當我有空的時候,我便會看一看關於影片的評語。
有些評語說:「這個小朋友真大膽,竟敢偷一千塊!」有些評語說:「那些錢可能是醫藥費呢?」有些評語說:「那些錢可能是用來交學費呢?」我看完那些評語後,覺得很慚愧。因為我貪心地偷了一千塊錢,那人可能因此無法治病或繼續學業。眾人的批評令我終於清醒,我的貪心是一隻大惡魔,我必須將它消滅,但那一千塊已不在了,我應該怎麼辦?
翌日,上次拿著麥克風的哥哥拿著一千塊向我問:「你應該知道怎樣做吧?」我高興地說:「唔,我知道了,我應該把它交給警察叔叔。」
最後,我把那一千塊錢交給警察叔叔,才放下心頭大石。經過這件事,我學會做任何事情前都必須考慮後果,當然亦學會路不拾遺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