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還是十七歲的我:
你好!真的很想念你!跟你說說我的近況吧!
我現在在一所設計公司工作,算得上是一個小小的主任,不過也說不上是什麼成功人士。而你猜得沒錯,我已為人婦,還有一個女兒呢!雖然家裏過的生活不算是十分富裕,但還是足夠有餘,可我也不是幸福的少奶奶哦!
很高興三十年的我寫過這封信,它令我想起我的高中生活。只記得當時的我為了文憑試可說是「斷六親」,除了減少所有的娛樂時間,還斷絕一切的社交活動。雖然最後努力的成果出現在成績表上,但我卻與朋友疏遠了。我在文憑試後便進了人人羨慕的學系—法律系。可是,我並不快樂,因為我對法律根本毫無興趣可言。
於是,我作了一個勇敢的決定,轉去我喜歡的學系—設計系。一開始轉系的我十分吃力,但我抱着對設計的熱忱,我漸漸適應了,也認識了不少志同道合的好友,包括我的丈夫。而在畢業後,由於設計業在香港不太熱門,所以我只是進了一所小公司,工作到現在。
你是否感到很驚訝呢?看來我這個決定比在清早排隊演唱會買門票瘋狂多了!可是,我沒有後悔過。
這次回信,我只想對你說:雖然我沒有富裕的生活,但我很快樂,因為我已找到我的理想生活。
好了,這封信到結尾了。再次感謝你的來信。
三十年後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