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六,當時的我正在久違地打掃房間。當我打開最底層的抽屜,看到一封貼了郵票,上面寫著《給十五年後的自己》的信。啊,我想起來了。原來是六年級畢業營時老師叫我們寫的,還叫我們要好好保存它,也可以寄給自己哦。當時寫完信後就將要寄信的事忘記得一乾二淨。時間流逝,說著說著十五年便過去了。
打開前,我突然好奇當時還是小學生的我,究竟對未來有甚麼想法呢?我想當時的我應該會在信裏寫著‘一定要賺大錢’,或是‘一定要到外國留學,順道在那裏落地生根’等等吧。抑或是傻傻地擁有夢想?畢竟長大後就會發現沒有錢就甚麼都不能做,再努力也只能做社會上的低下階層。再者在香港看不見曙光,每天只能絕望地求存。有權有勢有錢的人每天快樂地過生活,其他人只能拚命地工作,只為了生存,倒不如離開這裏,去其他地方重新開始。更別說是夢想,對我來說夢想只是一場夢,不會實現的。
當我打開信封時,卻十分驚訝。原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