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賊人逃走了後,管理員的意識也開始模糊了。幸好,有一名剛剛由升降機出來的年輕住客看見。於是,住客立刻報警,還立即由家裹拿了一些砂布給管理員包紮。醫護人員來到了,立刻把傷者抬上擔架,然後便送他到醫院。
過了一星期,管理員的傷已經好番得差不多了,所以便有警員來到為他錄口供。管理員非常肯定地說:「那個賊人必定是謝老先生的兒子謝先生,而且他們還是住左十七樓,與小芬是鄰居。」
警方因為知道賊人是十七樓的住客,所以便立即去到十七樓找那位謝先生。可是,原來謝先生一早已經搬走了。他們問謝老先生知不知道謝先生搬了那裹?謝老先生答道:「他搬了去九龍了。你們找他是不是有什麼事?」警員因不想謝老先生膽心,便答道:「沒什麼事」
警方知道了賊人在九龍,再加上問了很多市民,所以便知道了賊人在什麼地方居住,而且還日以繼夜地觀察。終於,他們見到了那個賊人了,而且還立刻上前捉拿他。回到警局,他承認了打傷管理員和入屋偷錢的都是他。但是,他竟然有一個要求,就是不要把這件事說給他的爸爸聽。
經過了這件事之後,小芬會聽媽媽的說話,不會再擅自出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