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好奇心驅使之下,我找出多年沒看過的相簿,再找出爸爸當年公司旅行的大合照,在細心看看,就是他……就是他……陳曉德叔叔,他就是正正站在爸爸的旁邊,而我便是站在他前端,當時的我像小矮人一樣,我印像中的陳叔叔,他就像巨人一樣,身材魁梧,是站體育健將。
我還是不敢相信,我眼前所看到的事實,再次翻開報紙,認真的把照片再對照一次,沒錯呀!果然就是他……霎時間,心裏有點不安,很想幫幫手,畢竟相識一場,於是我拿起電話,將事情告知爸爸,在爸爸的同意下,!我作出了決定。
我在房間中取出了手提電腦,在臉書中亦上載了以下的尋人啟事。
尋人啟事:
李美芬女士的丈夫—陳曉德先生,三十七歲,於本年七月三十一日上午十一時在幸福邨公園失蹤,身穿藍板間條T恤,黑色長牛仔褲,藍黑球鞋,智障人士,口齒不清,手不時會抽筋,不懂得自行回家,喜歡到處遊蕩,請各位幫忙尋找,如有發現,請在臉書中留言,謝謝!
當我完成了這段上載,爸爸已經下班回家,從他的口中得知,陳叔叔原來當年不幸遇上車禍後,腦部嚴重受傷,真是人生無常!
翌日,有人在臉書留言說在幸福邨附近的某個商場見過他,最後也成功找回。
經過這一件事,令我頓時覺得人生無常!